{{ $t('FEZ002') }}輔導室|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2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142621號函辦理。
為提供應屆國中畢業生、家長及教師有關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各種入學方式規範及操作方式,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爰辦理旨揭宣導講師培訓事宜,並於結訓後安排講師至各國中宣導適性入學相關資訊。
113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講師培訓南區場次,預定於112年12月4日至12月5日辦理。
如有意願參加,請填列「臺南市113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講師高級中等學校參訓候選人員推薦表」(如附件),並於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前回傳電子郵件:enaj0417@tn.edu.tw,本局將依回傳先後順序推薦8位至12位人員參加講師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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