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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競賽_臺灣師範大學_App Inventor 創作徵選計畫
一、學校自薦截止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2 年11 月30 日中午12 點止。
二、承辦單位評選初選結果公告日期:112 年12 月20 日(星期三)。
三、黑客松(Appathons)複選培訓與選拔:113 年1 月20 至21 日(六、日)。
四、MIT AI & Education 高峰會:113 年7 月24-26 日。
肆、計畫網站
計畫網站:https://all.tahrd.ntnu.edu.tw/appathon/
伍、徵選程序與說明
一、初選:學校自薦
(一)報名資格:
1.112 學年度國中一年級到高中二年級在學學生。
2.每隊伍由1-5 位學生及1 位指導老師所組成,每位學生只能報名1 隊,各隊
伍學生得跨校、跨年級組隊,以指導老師所在學校作為報名單位,每位指導
教師至多可指導2 隊。
(二)提案主題:
1.提案內容為國、高中各學習領域、議題、日常生活等,不含政治敏感之議題。
2.提案目標為能夠解決真實生活問題或者對國家社會甚至世界有貢獻之行動
載具應用程式。
(三)提案資料:
1.提案簡報:包括應用程式名稱、應用程式描述與社區主題的關係、操作應用
程式的步驟說明和截圖,內容必須全部英語文字呈現,檔案格式為pptx、odp
2
或pdf 檔,套用樣板如附件1,總頁數不可超過20 頁。簡報最後一頁為宣告
頁,請自陳致謝參與及指導者。
2.專案程式:依提案製作之App Inventor 專案程式,應包括aia 檔與apk 檔。
3.專案影片:包括所要解決問題的描述,應用程式如何解決該問題,應用程式
功能演示,以及演示某一個來自(社會/社區)受眾對象與應用程式進行互
動情形。影片長度不可超過5 分鐘,總檔案大小不可超過200MB,以mp4
檔案格式繳交,影片內容不必全部英語,但是必須搭配英語字幕。
4.如果有搭配的硬體或配件,必須在提案簡報與專案影片中一併說明。
5.提案作品不得以其他競賽得獎作品再次投件。
6.不符合作品提交規範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
7.提案作品保證無抄襲、剽竊、色情、暴力及違反善良風俗之情事,其中若有
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包含文字、圖像及聲音等,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
產權人或權利之權利人之授權。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
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由提案隊伍自行負責及賠償,與主辦及承辦
單位無關。
8.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及承辦
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損毀之作品不負賠償之責。
(四)報名以指導老師所在學校為報名單位,由學校自薦,於112 年11 月30 日中
午12 點前上傳提案資料(提案簡報、專案程式、專案影片)至Google 表單
(https://forms.gle/REaVgRkSVnF1kgA3A),每一個提案都要提交一份表單,唯
學生不可重複參加多組。
(五)徵選資料請投件隊伍自行留存,承辦單位不另歸還所繳交之資料。
(六)初選結果前6 名隊伍進入複選,其餘團隊擇優3 隊頒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佳
作獎狀及1 隊國中生特別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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