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臺教學(三)字第1100108128號函辦理。
二、緣由:衛生福利部為配合政府組態基準(GCB)導入作業。
二、停止服務期間:110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4時。
四、旨揭系統停機期間,有關責任通報人員針對家庭暴力、性侵害犯罪事件、兒童少年保護及脆弱家庭事件之通報,皆無法使用,如遇緊急通報案件應請逕自聯絡當地社政單位指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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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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