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學組
{{ $t('FEZ002') }}教務處|
多一種語言、多一種能力,歡迎市民朋友一同來參加客語認證!
◆獎勵對象:
參加110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報名時「通訊地址」填報「臺南市」且通過認證者,請向本府提出申請。
◆獎勵金(或等值禮券)核發標準:
通過初級認證者,每名新臺幣500元。
通過中級認證者,每名新臺幣1,000元。
通過中高級認證者,每名新臺幣2,000元。
◆申請方式:
自寄發合格證書日(依報考網站公告為主)起三十個日曆天內,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影本須簽名並註明與正本同)郵寄或親送至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實際受理申請時程以本府官網公告為主)。
◆洽詢電話:
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 鄭小姐 06-2991111分機8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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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及申請文件請參閱「臺南市110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
►客語能力認證報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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