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一、客家委員會為促進客家知識體系之發展,鼓勵青年參與客家事務,針對投入客家領域研究或發展成果傑出之青年人員予以表彰,設置「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本獎項需兼具「公共性」、「創新性」及「貢獻性」,以表彰投入客家領域研究或發展優秀之青年,吸引其他青年投入客家領域,促成客家知識體系人員世代延續與傳承。
二、凡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不限族群、性別,年齡15歲至35歲,於客家學術研究、資源調查、語言傳習、技藝傳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社會服務人文關懷等領域表現傑出或具潛力者,均可自行參選或接受推薦參選。
三、得獎者除各頒給獎狀、獎金新臺幣十萬元整外,另提供得獎者二年期研究、調查或創作經費補助之申請,每年期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上限。
四、106年度「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徵選期間自106年9月1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受理報名,歡迎客家優秀青年踴躍參選,並請各界踴躍推薦,本案相關資訊及頒給要點(含參選表單及注意事項),請逕至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主動公開資訊/法規及行政規則/行政規則/其他)查詢下載,參選資料逕寄本會委託工作小組(36063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聯大2號國立聯合大學文化觀光產業學系)「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工作小組收。
{{ $t('FEZ003')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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