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有關「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第2屆青年代表報名事宜,請惠予協助宣傳及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青年代表遴選作業規定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青年學子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強化本府青年事務整合,本府自105年度起設立青年事務審議會,目前刻正籌組第2屆青年事務審議會(任期為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
三、旨案報名資訊,說明如下:
(一)青年代表遴選資格:居住臺中市或在臺中市就讀之15至35歲(70年5月13日至91年6月19日出生)青年。
(二)報名時間:106年5月12日起至106年6月19日止。
(三)公告結果:106年7月21日前。
(四)報名方式:報名分為自我推薦、學校推薦及民意票選(網路票選)三種方式,每種方式各遴選出21人(民意票選候選人得票數需達總得票數之2%以上),產生方式有席次不足時,其席次得由其他產生方式遞補之。
1、自我推薦:
候選人填寫自我推薦表,並檢附至少二份推薦函,於截止期限前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簡芳達先生(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辦理候選人登記(以郵戳為憑),另請候選人將報名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fanda.lsjh@gmail.com。
2、學校推薦(全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候選人填寫學校推薦表,於截止期限前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簡芳達先生(42007臺中市
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辦理候選人登記(以郵戳為憑),另請候選人將報名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fanda.lsjh@gmail.com。
3、民意票選(網路票選):
(1)候選人填寫民意票選報名表,於截止期限前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簡芳達先生(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辦理候選人登記(以郵戳為憑),另請候選人將報名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fanda.lsjh@gmail.com。
(2)候選人於網路平台(FB:http://www.facebook.com/tcycw/?ref=aymt_homepage_panel)進行公共議題
討論,供投票人參考。辦理網路投票,得票多者前21名當選(候選人得票數需達總得票數之2%以上)。
(3)網路票選時間:106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6月30日(星期五)中午12時。
(4)投票人需為91年6月22日以前出生且設籍臺中市者,每人可投1票。
四、本府青年事務審議會青年代表遴選作業網站為 http://Bl
og.tcyc.tw,有關遴選作業相關事宜,歡迎上網查詢,有
任何疑問請洽04-22289111分機54219簡芳達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