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南光高級中學111年度第2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公告
進用名額:正取2員、備取若干員
甄選資格條件:依下列資格及順序公開甄選之。
-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 大學以上畢業者。
依上開第(二)款、第(三)款規定進用之人員,應自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聯絡處之甄選委員、臺南市私立南光高級中學校長及學務創新人員之業務主管,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學務創新人員。
報名方式:
-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1年5月31日前寄至: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62號。(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6-6335408-102,聯絡人:林政永。
- 請檢附下列文件:
-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1份依序裝訂成冊。
- 個人資料運用同意書、值勤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 上述資料除正本文件外,餘影本文件需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 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甄試時間、地點:
甄試方式:採資料審查及面試方式辦理。
- 資料審查(20%):請依本簡章第五點第(二)款檢附相關資料(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得進入第二階段面試)。
- 面試(80%):報名資料審查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時未報到者,取消面試資格。
- 應試人員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詳細公告內容請下載附件"私立南光高級中學學務創新人力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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