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一、依中山大學111年1月20日中教字第1110700075號函辦理。
二、該校執行教育部「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並依計畫內容,該校各學系業已訂定審查評量尺規,作為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書面審查之評分依據。
三、為落實高中育才與大學選才間之一致性,該校各學系依據其審查評量尺規訂定「111學年度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甄試項目之評核項目與準備指引」( http://sdo108.nsysu.edu.tw/home ),期透過各項引導式問題協助考生聚焦撰寫,以避免考生所提資料內容與評量項目不一致等問
題。
四、旨揭評定標準資訊業已公告於該校招生資訊專區(路徑:學校網頁/招生資訊/學士班/個人申請),請高三學生及家長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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