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申請資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 $t('FEZ003') }}2019-01-29
{{ $t('FEZ005') }}236|